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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宜昌市夷陵区基层医疗卫生专项招聘笔试公告

2020-12-30  |  来源: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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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编办 省卫健委 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的通知》(鄂卫通[2020]3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文件要求,根据《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结合夷陵区实际,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专项招聘涉及13个事业单位,19个岗位,共招聘88人。详见《夷陵区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考试安排

按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发布《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要求,全省于11月19日至23日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完成报名工作,夷陵区卫健局于2020年11月24日完成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现考试工作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由区人社局、区卫健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1月9日上午9:00-11:30,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思想素质和专业素养等。

3.笔试命题:由区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要求聘请有关专家命制。

4.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报名且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1吋近期登记照1张,于2021年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在夷陵区卫生健康局210室领取准考证。

5.笔试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笔试成绩及时在夷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夷陵区卫健局组织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须携带以下资料:

1.《2020年夷陵区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须贴照片。

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同时提供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及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4.乡镇卫生院在岗不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工作证明(附件3),并附上劳动合同、工资表或社保缴费凭证等能证明所在单位最早工作时间的证明材料,复印资料需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5.在岗在册乡村医生须由所在乡镇卫生院提供工作证明(参照附件3),并由夷陵区卫健局基妇股签署身份审核意见。

6.报考岗位必须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打印件均用A4纸,按上述顺序装订。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方可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下,招聘主管部门适时组织面试。面试实施前,在夷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1.面试内容。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2.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部分岗位未达到1:3的,可放宽至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笔试成绩需达到参考人数的平均分方能进入面试)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夷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3.面试时间地点。招聘主管部门通过发公告、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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