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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十堰市丹江口事业单位招聘23人公告

2018-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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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5号)等相关文件,结合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丹江口市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详见《丹江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行政事业单位新进在编人员工作未满2年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尚在首个聘期内的、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笔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等,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2、要求相关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3、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8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4、报名所需各类执业资格证件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关于学历要求的说明:《岗位表》(附件1)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首先要是全日制,同时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仅限于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学历”,仅限于本科学历的人员;专升本的报名人员,如果报考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历,则专升本之后就读的本科需为全日制本科方可报考;“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首先要是全日制,同时指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专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注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注册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报名界面未设置但招聘条件要求的内容,填写在备注栏处)、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所有参加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注册报名。
  (二)时间安排
  1、注册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17∶00。
  2、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6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7日17∶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若某个岗位2次审核不通过后,将不能再次报考该岗位。
  资格审核由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如有疑问请咨询:0719-5235629。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5月21日9∶00至5月26日9:00,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上述时间内,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7325035 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027—87325449)。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均需持有笔试准考证(建议至少打印3份),请考生妥善保存。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填写有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照片要求:源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B,大于300*215像素,照片清晰,考生需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考生报名界面有链接提示。
  3、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
  4、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是根据招聘单位岗位要求及工作需要设置的,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允许报名。即使报名参加考试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请打印诚信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建议至少打印2份),并妥善保存以备资格复审使用。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本次统一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类。考试内容和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2)为准。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及科目:2018年5月26日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10:00--12:00《综合运用能力》。
  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综合运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科考试,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查询: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由国家人社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笔试成绩待国家统一阅卷完成(预计笔试结束后1个月左右),由湖北省人事考试院通过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确需保留岗位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对报名人数低于1:2的招聘岗位予以取消。
  (二)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按《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笔试结束后,按1:3的面试入围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市博物馆、文化馆岗位面试入围比例为1:5)。对达不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面试人数之比可放宽到1:2。
  2、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入围人选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低于1:2的招聘岗位予以取消,面试资格复审应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笔试成绩公布后,资格复审公告在丹江口市水都网站上公告。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1)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2)按《岗位表》(附件1)“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按《岗位表》(附件1)“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
  (4)按《岗位表》(附件1)“招聘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5)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盖章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按《岗位表》(附件1)“招聘条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出具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以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不超过2次。
  3、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至少在面试开考前5天发布,面试公告在丹江口市水都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面试举行前5天内,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 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4、面试时间、地点
  详见面试公告。
  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或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和50%计入总成绩。
  2.《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50分,时间为90分钟;《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50分,时间为1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由招聘单位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分钟。
  3.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5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4.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本次招考对“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政策倾斜。“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考,可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该类考生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5分)]×50%=笔试总成绩。“三支一扶”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5、对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6、政策性规定加分
  (1)根据鄂人〔2006〕16号文件规定,截止2018年7月31日,“三支一扶”服务期满2年且两个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优惠申请表》于2018年4月19日8:30--17:30到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719-5235629)办理笔试加分手续。本人因事不能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除上述资料齐全外,还需出具委托书。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2)已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如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再重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加分优惠政策。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2、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前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六、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通过丹江口市水都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19-5235629
  附件:
  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