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8年襄阳市老河口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湖北金标尺教育获取。
老河口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规定,老河口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岗位条件等见《2018年老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附件1),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详见附件3)。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国家承认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 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2、报名所需各类证件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按要求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进行。
(二)报名方法
1、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4月8日9:00至15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专业参考目录依据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及其《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教部学位办[2011]25号)。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源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B,大于300*215像素,照片清晰。
(三)查询初审结果与报名缴费、确认
2018年4月8日9:00至16日17:00,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上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4月8日9:00至17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共100元。
(四)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5月21日9:00至5月26日9:0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湖北人事考试院、襄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27-87325035、87325449;0710-3609585、3628706。
(五)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办理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先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并盖章),连同网上下载的缴费通知单,于笔试当天考试结束时到考务办公室退报名考务费(请该类考生关注笔试现场的提示标牌)。
(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七)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四、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及形式
笔试根据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社会科学专技类(B)、自然科学专技类(C)、中小学教师类(D)、医疗卫生类(E)分类设考。详见《2018年老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考试类别”和《湖北省直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2)。
2、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退还报名费。
5、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5分)]×40%=笔试总成绩。“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协议、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5月28日9:00至6月1日18:00时前到老河口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老河口市胜利路27 号老河口市人社局6楼)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6、笔试成绩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经面试资格复查合格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
(2)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
(4)面试在老河口市进行。面试开始前,在老河口市人社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含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内容。面试开考前有3人符合面试条件,面试开考时考生缺考,使得无法替补致使只有1人或2人进入面试的,允许其面试,但其笔试和考试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否则不得聘用。
2、面试内容及方式。主要考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招聘职校教师和中小学一般岗位教师,实行说课的方式;招聘幼儿教师,实行说课或才艺表演相结合的方式。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4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请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查询请登陆:老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aohekou.com.cn/bm/rsj/
五、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管理
(一)考察、体检
老河口市人社局对在总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考生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老河口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察等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老河口市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六、其他待遇
聘用人员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在老河口工作期间由市财政给予生活补贴。每月发放2000元,发放期限(含试用期)为5年,合计12万元。
七、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10-8305273;
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27-87325035、87325449;0710-3609585、3628706;0710-8188388
监督电话:0710-8306330。
附件
老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