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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荆州松滋市事业单位教育系统招聘160人公告

2019-07-25  |  来源: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 2019年荆州松滋市事业单位教育系统招聘160人公告,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湖北金标尺教育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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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规定,结合松滋市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松滋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0名高中、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阶段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格和技能条件;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松滋市2019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见附件一) 。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均通过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bjz12333.com)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8月7日9:00~8月14日17:00(本次考试采用网上同步资格初审,请考生尽量提前报名并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 8月14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将无法改报)。

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电话号码见岗位条件一览表)。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中,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区域、岗位代码必须填报,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最终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五、缴费及准考证下载

(一)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8月21日9:00~8月25日17:00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笔试缴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科50元,共100元。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缴费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在笔试完成后到市人事考试院(太岳东路8号)办理退费手续。

(二)准考证下载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9月3日9:00~9月7日18:00期间,登录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打印中遇到问题,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荆州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716—8278477。

六、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9年9月7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教育类笔试考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岗位、行业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于2019年9月中旬在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

根据鄂人函〔2009〕133号文件精神,对服务期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享受规定的政策优惠。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毕业生须下载填写《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见附件二),由考生服务地相关部门签章后,报荆州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审核。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加分相关手续必须在笔试前办理完成。“三支一扶”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鼓励由省委组织部统一招聘、在荆州市服务期满的在岗且符合招聘单位岗位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参加招聘考试,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聘用大学生村官。

本年度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考生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资格复审范围。

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指定的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无人递补,造成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松滋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面试

面试方式主要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用人需要确定,可采用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可登陆松滋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至少7天发布。面试公告发布以后,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外申明弃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并在松滋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但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应安排不变。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内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入,并参与排序。对因有考生弃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面试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九、体检、考核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除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外),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由招聘单位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中若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则优先确定大学生村官考生进入体检。

2、体检的组织。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体检人员的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如果相同(除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外)则以面试成绩为准;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由招聘单位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中若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则优先确定大学生村官考生递补。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个人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对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报松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取消其招聘资格,并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如果相同(除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外)则以面试成绩为准;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由招聘单位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中若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则优先确定大学生村官考生递补。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十、聘用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各招聘单位应根据岗位要求,经主管部门审核,对考试、体检、考核都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松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定后,在松滋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报松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

招聘单位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后,将拟聘用人员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核、体检等材料报松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松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批材料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审核同意后,填写《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者,或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者,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通过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岗位管理。并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社会保险。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由松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716—6226838

考务咨询电话:              0716—6228259

“三支一扶” 政策咨询电话:     0716—8512492

举报投诉电话:                0716—6222359

附件:1、《松滋市2019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2、《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

 

 

松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