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0年湖北事业单位法律高频考点之单选题(五)。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湖北金标尺教育获取。
20.甲与乙矛盾极深,一日两人又因琐事发生争吵,甲提出决斗,乙同意应战,两人决斗中,甲将乙捅伤,乙奋力反抗,致甲重伤,乙的行为属于( )。
A.过失犯罪
B.故意犯罪
C.防卫过当
D.正当防卫
【金标尺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正当防卫。双方没有正当防卫的意图,起因是打架斗殴,将对方打致重伤是故意犯罪。故本题答案为B。
A项: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C项: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本题不属于防卫行为,也就不构成防卫过当。
D项: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双方当事人没有防卫的意思,不属于正当防卫。
21.下列选项中符合《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的是( )。
A.用人单位不得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
B.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是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C.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用人单位视实际情况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D.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金标尺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故本题答案为B。
A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C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D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2.关于我国的继承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小于遗嘱继承
B.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C.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
D.在法定继承中,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中按照年龄大小先后分配被继承人的财产
【金标尺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继承法。根据《继承法》规定,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中的法定继承人,没有顺序的要求。故本题答案为D。
A项: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B项: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C项: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注意】本题为选非题。
23.一般情况下,在以要约承诺方式订立的合同,合同从何时有效成立( )。
A.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
B.受要约人发出承诺时
C.要约人发出承诺时
D.承诺到达要约人时
【金标尺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合同法。《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二十六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故本题答案为D。
A项:要约到达受要约人,要约生效,不是合同成立。
B项:受要约人发出承诺,承诺未生效,合同也未成立。
C项:要约人不会发出承诺,受要约人才会发出承诺。
24.某村村民吴某在其家门前的河道里发现了一根长约两米,据说价值连城的乌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该乌木的所属权归于( )。
A.吴某
B.吴某所在的村民委员会
C.国家
D.吴某所在的县政府
【金标尺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所有权。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故本题答案为C。
ABD项:都不属于乌木的所有权人。
25.下列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是( )。
A.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罚款不服的
B.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人身自由罚不服的
C.调解民事纠纷的行为
D.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经营权的
【金标尺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行政复议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本题答案为C。
ABD项:《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査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