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发〔2010〕92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规定,2020年老河口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人,市大数据中心2人,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人,市委宣传部(市网络信息技术服务中心1人、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服务中心1人),市民宗局(市宗教团体服务中心1人),市委政法委员会(市网格化管理中心1人),市工商联(市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1人),市行政审批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信息中心2人),市人社局(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2人、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1人),市审计局(市城区审计中心1人、市乡镇审计中心1人),市科协(市科技馆1人),市财政局(市酂阳办事处财政所1人、市光化办事处财政所1人、市洪山嘴镇财政所1人、市李楼镇财政所1人、市薛集镇财政所1人、市孟楼镇财政所1人、市竹林桥财政所1人、市张集镇财政所1人、市袁冲乡财政所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国家承认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2020年老河口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1),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详见附件2)。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关于报考年龄截止时间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 日(如:“30周岁及以下”即指“198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其他依此类推)。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9日上午8:30至2020年8月31日下午6:00(周六、周日不休息,网上报名的截止时间为8月30日下午6:00)。
2、报名地点。各主管部门人事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附件2。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在老河口市政府网(http://www.lhk.gov.cn/)招聘公告下载或在报名现场领取《2020年老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持报名表、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报名地点报名。
(2)委托他人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将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填写好的报名表等交委托人代为报名,代报人员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
(3)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表电子版、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的扫描件、近期1寸电子照片等资料上传到报名指定邮箱,以收到招聘单位确认信息为报名成功。指定邮箱详见附件2。
4、有关要求
(1)现场报名和委托他人报名的,经在报名现场资格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提供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彩照3张,并缴纳笔试报名费50元。未办理确认手续的,一律视为无效报名。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专业参考目录依据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及其《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教部学位办〔2011〕25号)。
(5)参加笔试人员请于2020年9月4日上午8:30至下午6: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6)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如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5、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办理。
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并盖章),可免缴笔试费或面试费。
四、考试办法
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五、笔试
1、笔试类别及形式
笔试根据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自然科学专技类(C)设考。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科技、公文、道德等),自然科学专技类(C)增加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作答时间120分钟。
2、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0年9月5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4、笔试加分。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要求,截止2020年8月31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简称“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其中,大学生村官须仍在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分)×40%=笔试总成绩。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本人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协议或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社(组织或团委)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2020年8月31日下午6:00前到市人社局事业股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六、面试
1、面试考生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
面试开考前有3人符合面试条件,面试开考时考生缺考,使得无法递补致使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允许其面试。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审核把关,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2020年老河口市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线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时间。一般在笔试成绩公示7个工作日后举行。
4、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主要考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力求体现岗位所在行业或系统的特点,也可参照笔试测试相应的类别分类命题。
七、成绩计算及查询
笔试、面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进行计算。如出现了前款表述的特殊情况,面试只有1人参加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否则不得聘用。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查询请登陆:老河口市政府网站。http://www.lhk.gov.cn/
八、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管理
1、考察、体检
老河口市人社局对在总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考生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老河口市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察等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3、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老河口市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九、其他待遇
1、聘用人员具有以下学历的,在老河口市工作期间由市财政给予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每年给予24000元生活补贴; 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每年给予36000元生活补贴。
2、聘用人员工资直接转正定级。
3、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在老河口市工作且在老河口市城区暂时没有自住房的人员,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十、防疫要求
(一)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二)考生应至少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临时摘除口罩。
(三)考生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不限湖北省),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vv.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四)考前3天有发热症状的考生,应在入场检测体温前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七)考生报名时应签订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招聘工作中未尽事宜以补充通知为准。
十一、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10-8305273;
监督电话:0710-8306330。
附件:
4、2020年老河口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老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