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9〕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编制计划,拟招聘15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利川市共30家事业单位103个岗位拟专项公开招聘155人。
详细岗位计划见附件《利川市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专项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专项公开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或尚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3.2020年10月31日以后仍在籍的全日制学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5.现役军人;
6.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公开招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州相关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应聘到该单位后与其有回避关系人员将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与该单位领导人员有回避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岗位;应聘到该单位后与其有回避关系人员将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不得应聘。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应聘人员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专项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中国利川网发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二)报名、资格审查、测试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日至7月9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上传至指定邮箱。
(1)报考市融媒体中心岗位的:
邮箱:805019621@qq.com
联系人及方式:何毅 0718—7251918
(2)报考市委党校教师岗位的:
邮箱:302895701@qq.com
联系人及方式:李胜难 13403019928
(3)报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岗位的:
邮箱:171195014@qq.com
联系人及方式:周萍萍 0718-7281798 13387697996
(4)报考市林业局岗位的:
邮箱:fxy102528@qq.com
联系人及方式:樊孝阳 13597799578
(5)报考市卫健系统岗位的:
邮箱:406887232@qq.com
联系人及方式:谭宗胜 0718—7296595
(6)报考市教育局教师岗位的:
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利川市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及联系方式。
提交资料: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根据所报岗位如实、完整填写《利川市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利川市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情况登记表》(附件3),并将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历证明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所要求的佐证材料扫描传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若已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上传原件扫描件。【注:附件2和附件3需传电子表】
资格审查和测试
资格初审结束后,根据初审合格人数情况在中国利川网发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领取准考证、专业能力测试等相关事宜的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测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测试方式:根据各招聘单位的岗位特点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测试内容主要是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等,总分为100分。
资格复审和测试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4.特别提醒:
(1)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邮箱、电话等方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审核结果。网上报名的考生若24小时内未收到审核结果反馈的,请主动与工作人员联系,以免错失机会。
(2)考生应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或不规范不完整导致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以及提交资料超过规定报名时间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行承担。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9日17:30,以工作人员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请考生合理安排报考时间。
(3)考生须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一次性发送报名邮件,切勿反复多次发送报名邮件。凡发送两次及以上报名邮件的,工作人员将随机调取其中一次邮件作为报名依据,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网上报名提交相关材料,必须以考生姓名加岗位代码命名一并上传至指定的报名邮箱内。
(5)参加笔试和面试考生必须于测试当天在规定集中时间前持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七日内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报告进入门检处,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
(三)体检
根据测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行业要求需要另外增加体检项目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
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对结果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岗位,可在同一专项招聘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规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四)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各用人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对拟聘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况。
(五)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
根据测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
体审议确定拟聘对象报市人社局。确定的拟聘对象须在恩施州人社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聘用资格。
(六)备案及聘用管理
人社部门准予备案后,用人单位根据人社部门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办理入职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相关单位建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在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前,应自行向原工作单位辞聘(或辞职)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聘用单位在确认拟聘对象向原工作单位辞职或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后,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招聘人员,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以外,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拟聘人员一经聘用,在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者调走。
四、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州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还需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初审、复审、测试、体检、考察、聘用以及其他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聘用等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请考生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报考。凡涉及违纪违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
3.审核考生专业资格条件以公告中各岗位所列专业类别、具体专业名称为唯一标准。报考岗位设置专业类别的,参照现行的湖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和教育部现行的专业目录类别确定报考岗位,未纳入参考目录的专业,按专业相关性确定所属类别。
4."专业工作经历"是指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累计满1周年(或2周年)及以上,时间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止。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作为报考岗位专业工作经历。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专业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专业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文本格式见附件4)。
5.报名所需学历、学位、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件原件须于2020年10月30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10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6.限定户籍地的,以考生户口薄记载为准。
7.市委党校、市融媒体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根据报名人数情况,采取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招聘;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3:1的岗位,拟聘对象测试成绩必须达到百分制60分及以上。
8.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有专业均可应聘设置“双一流”条件的岗位,但需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其他条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境外全日制本科学历可以应聘设置“双一流”条件的岗位。
9.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10.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联系畅通,关注本网站和中国利川网(http://www.ilichuan.com.cn/)发布的相关考试信息,以免错失机会。
咨询电话:0718—7285806 及岗位计划表中各招聘单位联系人电话
附件1:利川市2020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利川市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利川市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情况登记表.xlsx
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