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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十堰市房县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及考察公告

2021-01-04  |  来源: 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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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成绩已公示,根据《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房县2020年公开招聘县直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及《房县2020年面向社会和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1、2、3、4)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2021年1月4日——1月6日

2021年1月4日体检人员为:房县2020年面向社会和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人),详见附件1;

2021年1月5日体检人员为:房县2020年公开招聘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直医疗护士岗122人),详见附件2;

2021年1月6日体检人员为:房县2020年公开招聘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直医疗医生及其他岗位82人和乡镇卫生院81人,合计163人。),详见附件3、附件4。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早上7:30准时到房县人社局院内集合,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请考生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由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费用考生自理。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三、考察:

(一)考察时间:2021年1月7至日至1月8日,房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咨询电话0719--3223722,房县卫健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719--3247168。

(二)考察注意事项

1、考察工作由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考生如需开具调档函请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904室)办理,联系电话:0719--3223722。考生需提供资料:考生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学籍档案。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对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考察时无学籍档案的人员;均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中若发现其它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取消聘用资格。

4、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递补不超过两次。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1.房县2020年面向社会和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及考察名单

2.房县2020年公开招聘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及考察名单(县直医疗护士岗位)

3.房县2020年公开招聘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及考察名单(县直医疗医生及其他岗位)

4.房县2020年公开招聘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及考察名单(乡镇卫生院)

原标题:房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及考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