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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应城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12人

2020-12-25  |  来源: 应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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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鄂办文〔2020〕35号)、《孝感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感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孝办发电〔2020〕75号)、《孝感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指导方案》和《应城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的实施方案》(应办发电〔2020〕61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应城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业绩考核、组织考察、体检、集体研究、公示等程序进行,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对象及计划

面向我市城中街道、城北街道、四里棚街道、东马坊街道、长江埠街道、经济开发区符合条件的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根据市委编办核定的专项用编计划,首次公开招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12个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就业年龄段;

5.在社区连续任党组织书记达六年及以上,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考核合格的在岗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

6.以2020年12月31日为时间节点,计算连续任职年限,划分就业年龄段。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纳入招聘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以及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3.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编办按规定的权限、职责和程序,采取业绩考核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工作简历、计生证明等材料,填写《应城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向街道(开发区)党工委提出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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