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0年潜江市烈士陵园保护所招聘2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湖北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加强退役军人服务队伍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有关文件要求和潜江市烈士陵园保护所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数及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2名工作人员,为全额财政事业编制,详见《2020年度潜江市烈士陵园保护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工作能力;
4.具有岗位所需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及以上;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毕业证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2020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除博士研究生以外,一般不作为2020届毕业生报考,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高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相对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须符合该岗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和相关条件。若应聘人员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得以较低学历报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依据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和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及其《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教部学位办〔2011〕25号)进行设置。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人事科(杉林路1号503室)。
3.联系方式:0728-6244790。
(二)报名要求及办法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下载《2020年度潜江市烈士陵园保护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核表》(见附件2,以上简称《报名及资格审核表》),在计算机上如实录入后打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要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报考与岗位条件不符、填写信息错误、所交照片不符、填写字迹模糊等情形,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如果本人无法到达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代报,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材料及委托书,委托书需双方签字。
3.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及资格审核表》(附照片和诚信承诺书);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
(4)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学位证书查验证明;
(5)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以上材料复印件和打印件均一式两份。考生报名时,请在手机上自备一张电子登记照片(要求源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文件大于30KB,大于300*215像素,照片清晰)。
资格审核贯穿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