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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襄阳市樊城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31人

2020-12-04  |  来源: 樊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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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区是襄阳市的中心城区,自古是商贾云集之地,素有“南船北马、七省通衢”的美誉,是襄阳市商业中心,现代服务业是樊城区经济的主导产业,目前,建成了8家城市综合体,形成了“两站”、人民广场、长虹路三大商圈。以中豪国际商贸城、新合作食品城为代表的樊西新区八大专业市场辐射周边县市,营业额超过300亿元。被授予“中国织造名城”“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应急装备产业示范基地”。先后获得“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区”“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区”等荣誉称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全区“十四五”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31名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条件及人数见附件1《2020年襄阳市樊城区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二、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引进对象为:2020年应届、往届湖北省域内普通高校和湖北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普通高校本科阶段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不含自考、函授、成教、网教、专升本)。

关于报考樊城区教育局所属单位中学、小学教师岗位“资格证”条件的说明: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暂未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应聘,被聘用后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报名者除应符合对应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资质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为2年及以上学制。海外知名高校范围为最新的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前500位、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位(需提供普通高校本科阶段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

5)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日后出生);

6)硕士、博士研究生应已取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国(境)外学历毕业生应当在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取消引进资格;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④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⑤现役军人;

⑥已在樊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⑦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人员;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1.工资待遇。引进高层次人才统一按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核定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不实行试用期工资(比照正式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硕士,分别按专业技术七级、十级设岗,享受副高级、中级工资待遇;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硕士,分别按管理职员七级、八级设岗(相当于正科级、副科级工资待遇)。

2.生活补贴。引进高层次人才在樊城工作期间由区财政给予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每年给予3.6万元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每年给予2.4万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按月发放,连续发放3年。

3.住房政策。对本人及配偶在襄阳市城区无任何方式自有住房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市人才公寓入住政策,由区委人才办协调申报。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由区委人才办协调申报市级住房补贴。

4.子女入学。子女在樊城区接受基础教育,由区教育局在政策范围内协调安排到意向就读的优质公办幼儿园、小学或初中。

5.家属安置。对引进对象的配偶,可采取对等调动、推荐就业等途径帮助妥善安排就业。

6.其他待遇。对引进人才实行跟踪管理,重点培养,表现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在职称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方面优先考虑。

7.此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最低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未满离职的退还相关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