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4年恩施鹤峰县总工会关于招聘工会协理员3人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面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湖北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切实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工会工作力量,根据《湖北省工会协理员岗位管理办法》(鄂工办〔2020〕18号)相关规定,鹤峰县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及招聘人数
工会协理员是指依据《湖北省工会协理员岗位管理办法》,由各级总工会依照有关程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该岗位不享有公务员编制和事业单位编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协理员3名。
二、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计入考生总成绩。
三、岗位职责
1.指导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发展工会会员。
2.指导、帮助基层工会和基层工会联合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就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签订专项集体合同,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教育,重视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推进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
3.完成本级工会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工会工作,有一定的思想理论水平;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会使用电脑,能熟练操作WPS、PPT等办公软件;
6.身体健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7.同等条件下,有工会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录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非法组织或者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被政法机关羁押,或者被采取刑事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的;
8.其他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4月1日在鹤峰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云上鹤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下报名和线上报名的方式。线下报名地点:鹤峰县总工会办公室(鹤峰县容美镇连升路39号);线上报名邮箱:1724421260@qq.com。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7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3.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提交《鹤峰县总工会2024年公开招聘协理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登记照两张、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线上报名需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由鹤峰县总工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审查结果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重点考查应聘人员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得分按40%折算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或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若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1:3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考生,笔试成绩在鹤峰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得分按60%折算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阶段。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情况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考生,面试成绩在鹤峰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体检
按照岗位数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的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鹤峰县总工会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鹤峰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履行聘用手续。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与鹤峰县总工会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享有公务员编制和事业单位编制。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本次招聘实行最低3年服务期(试用期3个月),服务期限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
协理员首次签订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3年一签,合同到期前对上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间,对于不服从单位管理、无法胜任招聘岗位工作、严重违纪违规人员,依法依规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后依照企业用工性质为录用者依法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咨询方式。涉及招录岗位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招录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与县总工会联系。联系人:孙 勇;咨询电话:0718-5282787/13403083660。
(二)确保手机畅通。考生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县总工会,避免错失招聘机会。
(三)按时报到。拟招聘名单对外公布后,本人应及时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告知。
(四)其他事项。未尽事宜由鹤峰县总工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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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鹤峰县总工会关于招聘工会协理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hfweb.cn/tzgg/28242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