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4年湖北警官学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人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面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湖北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要求,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2024年湖北警官学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于刑事处罚,或者曾经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2.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共青团团籍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被认定为组织作弊的;
8.现役军人;
9.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11.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其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对象、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所有招聘岗位均为人民警察岗位,按照招录人民警察要求与标准进行体能测评、体检和政治考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
(二)时间安排
2024年1月2日9:00至1月10日17:00,报考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完成岗位申报。
1.资格审查。
(1)2024年1月2日9:00至1月11日17:00,由湖北警官学院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考生所报考岗位如未通过资格审查,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选报其他合适岗位。已通过网上审查的考生,不得更改报考信息。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若报考人员与湖北警官学院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须在报名表中逐一陈述清楚。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将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名相关时间节点:硕士研究生年龄限制为3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限制为40周岁及以下。《岗位表》中相关岗位年龄条件均按不超过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40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所需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