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年黄冈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6人公告。更多湖北事业单位招聘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面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湖北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满足市应急管理局系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加强应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黄冈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黄人社发〔2022〕13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研究,拟组织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6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对象
1.黄冈市所辖县(市、区)以下事业单位经过公开招聘进入且在编在册在岗的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2.黄冈市所辖县(市、区)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册在岗的公务员,以及县(市、区)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册在岗的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报名。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遴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还应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特殊需要或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黄冈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4.具有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公务员)工作经历,其中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应满一个聘期(最低应满三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或者基本合格以下等次。除选调生外,须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从办理正式调动、录(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符合公开遴选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011年以后的选调生,必须符合选调生管理相关规定。除当年招录政策规定可以分配到县直单位外,其他人员录用后必须在乡镇(街道)或村任职满2年,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二)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县乡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报考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公告》(含《岗位表》)于2023年12月15日通过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hg.gov.cn/)、黄冈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ajj.hg.gov.cn/)面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