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年随州广水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9人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面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湖北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2号)、《关于印发<随州市县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随人社发〔2020〕5号)等规定,面向我市2021年招募的 “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未落实编制人员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详见《广水市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岗位表(第二批)》(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1年通过全省统一组织考试方式公开招募的参加广水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自愿留在广水市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报名,考核聘用的方式进行。
五、报名及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广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722-6268672。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到指定地点报名,广水市人社局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4、报考的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要对照报考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可查验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三支一扶”聘用合同、“三支一扶”期满证书、年度考核情况等所要求的其他各类材料,所有复印件须经应聘者本人亲笔签名)。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报名。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5、资格公示
通过报名审核的人员名单在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考核
1.考核工作预告
考核由广水市人社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广水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考核组按照考核日程安排,提前与考核对象所在单位联系沟通并发布考核预告,通知考核对象准备以下资料:
(1)个人自传(手写一份,要求本人签名);
(2)服务单位出具的鉴定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个人相关材料:银行征信记录(在中国人民银行或国有银行网点打印);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并截图打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考核标准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了解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察在基层一线作用发挥情况,参与抗击疫情、抢险救灾、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工作情况。
考核对象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必备的能力素质,能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廉洁自律。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合格:
(1)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
(2)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3)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4)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5)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6)参与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7)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8)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的情形;
(9)民意测评合格票数低于参加测评人数60%的。
3.考核内容
(1)开展民主测评
考核对象向服务单位汇报服务期间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服务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对其服务期间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参加测评人数不低于服务单位干部职工总人数50%。
(2)个别访谈
访谈对象为考察对象服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群众代表。主要了解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3)与考察对象面谈
主要了解其学习、思想、工作、生活、家庭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