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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十堰张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三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公告

2023-09-19  |  来源: 车都张湾

【导读】2023年十堰张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三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湖北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2023年十堰市张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3年张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公告》等,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因有考生自动放弃,仍需递补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1人。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根据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3年9月19日(星期一)早上7:30以前到十堰市文化广场集合(市府路9号)。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一支黑色中性笔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经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证件(身份证件遗失者应在体检前及时通过相关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进入体检区域。体检时需领取调档函并填写本人档案所在地,请考生提前予以确认。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收费420元,由体检医院收取,缴费采取微信扫码支付方式进行,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3.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可在体检地用餐。

        4.体检项目及其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5.体检后,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张湾区人社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另行指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严禁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手表等),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后,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依据人社部令35号,按事业单位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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