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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湖北省市县乡公务员考试面试事项

2021-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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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2021年度湖北省市县乡公务员考试录用6208人

六、面试

(一)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以上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二)综合成绩折算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

公安机关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4+申论试卷成绩×0.3+公安专业科目试卷成绩×0.3)×0.5+面试成绩×0.5。

面向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试卷成绩×0.5 +面试成绩×0.5。

其他职位:

不组织专业测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5 +面试成绩×0.5。

 

组织专业测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4+专业测试成绩×0.2+面试成绩×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