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0年郧阳区直机关(单位)公务员选调38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湖北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部分区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员数量
选调职位为11个区直机关(单位)19个职位,计划选调38人(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十堰市所辖县(市、区)纳入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经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公务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3.除公开选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现为乡科级副职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层次职级的公务员。
5.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考试中涉及到的服务期限、年龄等时间均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
7.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选调职位。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0日8:30至2021年1月6日17:30(工作日期间)。
2.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报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郧阳区区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后,携报名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区人社局考试中心(区人社局一楼,联系人:刘祎,电话:7231890)进行现场报名。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选调职位,多报无效。2021年1月6日17:30后,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费用:笔试100元、面试50元(笔试费在报名时缴纳,面试费在面试时缴纳)。
4.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郧阳区区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
(2)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本人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
(5)报考人员本人签名承诺书(附件3);
(6)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情况证明(附件4);
(7)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请参考选调职位表,附件1)。
上述所有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由选调单位留存,一份由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复印件均需加盖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公章。
5.有关要求:
公开选调期间,各选调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名人员有关咨询。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2月30日8:30至2021年1月6日17:30(工作日期间)。
2.资格审查程序:
报名时同步开展资格审查工作,由区人社局考试中心和各选调单位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初审由区人社局考试中心负责,复审由各选调单位负责。
3.有关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工作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的,均取消选调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选调职位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选调单位须经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进行调剂、核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取消的选调职位,允许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改报其他选调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放弃选调。有特殊原因的,应在考试前3天向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由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商选调单位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弃考的,3年内不得推荐其参加各级各类公开遴选(选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