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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襄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务员遴选50人

2020-12-25  |  来源: 襄阳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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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加大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开展2020年襄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28家市直机关(单位)36个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职位共50个计划,具体职位详见《2020年襄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 襄阳市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 中央、省属在襄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符合条件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以下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各级各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州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符合在本级机关或本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没有服务年限要求的,须在本机关工作2年以上。本机关工作年限,从办理正式调动、录用手续之日起计算。

2011年以后的选调生,必须符合选调生管理相关规定,除当年招录政策规定可以分配到县直单位外,其他人员录用后必须在乡镇(街道)或村任职满2年,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3. 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

5. 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

6. 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7. 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 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 任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8. 参加过2020年度各级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招录考试的公务员。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任职时间、报考年龄等其他涉及到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