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家公务员 >  招考信息 > 

2020湖北省录用公务员法官助理职位资格审查公告(第二次)

2020-12-06  |  来源: 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导读】2020湖北省录用公务员法官助理职位资格审查公告(第二次)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湖北金标尺教育获取。

湖北公务员备考交流群:436920380

库:公考APP

一、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2月6日,上午8:30-12:00

2.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资格复审地点:武汉市洪广大酒店三楼楚天北厅。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2号,总机:(027)87139999,前台电话:(027)87131405、87131406。

乘车路线:乘坐武汉地铁2号线、4号线至洪山广场站A2出口,沿民主路步行5分钟即到。

二、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1.所有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二次补录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时,由审查单位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查学历。

2.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学位和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在2020年6月22日(含)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其他单位(含所有企业和经济、社会组织)工作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对于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资格审查人员必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银行或单位工资清单等可以证明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其中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必须有社保缴费清单、银行或单位工资清单进行佐证;反之亦然。

5.资格审查人员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登记照1张。

6.报考人员在参加我省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其他机关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考我省公务员考试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考生瞒情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